鞍山市铁东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来源:鞍山市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点击:

    2023年,鞍山市铁东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对本年度进行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m.bing-weng.com)公开并可下载。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能够及时发布、更新农业行业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各类重要政务内容。让群众便于查找,一目了然地了解鞍山铁东区农业工作,方便群众查阅咨询。利于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农业政策,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23年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59条。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受理公开政务信息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机构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完善信息员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加强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规范化建设,规范了平台名称、平台内容、页面模板设置。建设完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由五部分组成: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三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五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了栏目页面、检索等功能,方便了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全局谋划,整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高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184.174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不够突出;二是网站运行维护技术、版块形式及信息发布内容等方面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深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公开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

    2、改进措施

    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措施。一是拓展公开形式内容。重点关注重大决策、重大问题、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等;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提高全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行业和公众服务;四是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公开信息内容。坚决不走过场、不图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一是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定期做好部门公文备案和规范公开,及时做好区门户网站本局内容的日常维护和内容更新,严格规范答复内容,充分说明理由。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落实本局重大决策的全流程公开,创新政策解读形式。

     

    鞍山市铁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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