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来源:铁东区科学技术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铁东区科技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局内重点工作共43条信息,其中包括今日铁东栏目25条、助企纾困栏目12条和其他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铁东区科技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铁东区科技局政务公开撰稿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写本单位公开信息,发布的每一篇信息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前进行关键词、错别字筛查,公开前对信息保密性、准确性反复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铁东区科技局根据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要求完善各栏目信息公开,及时修订更新本单位基本信息,2023年新增助企纾困栏目、三年行动首战之年栏目,并及时更新今日铁东、财政预决算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发布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局领导干部和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数量需要提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下一步,铁东区科技局将重点提高相关业务人员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及时性,加大信息公开数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全面及时有效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单位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

    新增助企纾困栏目、三年行动首战之年栏目。积极走访企业,及时公开与企业交流、为企业服务等相关信息。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向企业普及了法律知识并提升了国家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始终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发布“行政决策大家看”访谈活动,通过新颖的访谈形式,生动介绍科技项目新政策等信息。

    铁东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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